各院所:
根据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签订的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拟于2017年4月实施互派留学生计划。免学费,学习期限3-12个月。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见附件1)的学生(研究生或三年级的本科生)于4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交到温江校区第一教学综合楼国际交流合作处723室,电子版提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邮箱aumdwsb@sicau.edu.cn。
特别提醒:1、学生在赫尔辛基大学网页上 ( http://www.helsinki.fi/af-faculty/studies/courses.html)只能选赫尔辛基大学农林学院提供的课程。2、 学习协议请提供中英文并请学院领导签字,明确是否认可学生所选国外课程的学分。3、需在教务处与国合处备案。
附件:1.选拔条件 2. 候选人员统计表(请按模版填写)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9088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