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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遴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4月02日 10:4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各有关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工作的函「2015」3009号文件要求,我校申请了“法国南锡高等商学院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这两个项目派出留学的学生经审批后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资格(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结合我校本科生交流的实际情况,请有关院(系)按以下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第一批学生遴选与推荐工作: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当初上报的项目申请书执行,留学学校、留学期限、学生选派人数及专业、遴选条件不得变更,否则将不予批准学生资助资格。请各有关院(系)在执行项目时务必充分注意。

二、各有关院(系)应全面公示项目信息,遵从“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工作程序以及“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标准开展学生遴选工作。遴选标准应以《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第三条(平均绩点不低于3.5,雅思6.5分或者托福95分以上等)。

三、请相关院(系)在学生中宣传,做好准备,报考雅思、托福。申请所需材料见(附件2)。专业限制:财务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园林、风景园林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

四、联系人:各院负责项目联络人

附件:

1、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2、申请材料说明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