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根据“国际化办学推进计划”(校国合发〔2017〕34号)规定,经单位申报、国际交流处评审、校务会审定及公示,现予以公告2017年度国际化办学专项资助结果(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国际化办学专项资助情况一览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