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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9日 09:4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各院(所):

为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地方项目)内涵式发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2022年继续在西部地方项目中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旨在通过“省级统筹、项目申报”的方式,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切实培养出更多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实施方式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单位按照获批项目中确定的国外合作留学单位推荐人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组织评审,确定留学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获批执行期暂定为3年。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二)项目应依托已开展的国外合作协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有良好合作基础。

(三)与国外合作单位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国外合作协议的生效不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四)项目申报单位、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申报,但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温江校区1教604室),电子版发送至aumdwsb@sicau.edu.cn。

联系人:毛彦玲        电话:028-86290885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项目的通知

            2.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要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