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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 2023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09: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2年5月29日至6月9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省内大、中、小学校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提交学校审核。其他报名材料请见附件。

2.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须注明教师教龄和课时承担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单位审核

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及报名材料,由主管校长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高校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中小学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所属区、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学校推荐意见后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表及报名材料请提交至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申请,审核将不予通过。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9日前(快递寄送的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材料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605办公室

六、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教师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对外派教师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协助录取教师办理相关行前手续,并协助语合中心开展外派教师管理工作。教师外派期间,人事关系应当保留在校。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将通过平台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平台信息动态,并保持邮箱和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联 系 人 : 李 问 袤 , 电 话 :028—86702587, 邮 箱 :seec2006@163.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605办公室。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材料清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