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处室职责
日期:2018年06月14日 15:4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部 门 |
主要职能 |
科级机构 |
科室职能 |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 |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办学政策法规。 2.牵头组织编制国际化办学中长期规划,拟订并实施各项外事政策。 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港澳台方针政策,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4.负责各类出国(境)项目的申报和人员选派。 5.负责引智项目和基地的申报、评估;负责外国专家的聘请、日常管理和涉外手续办理等工作。 6.负责国际学生招生、政府奖学金申报、管理、涉外有关工作,协调各单位做好国际学生培养。 7.负责校际协议审核与签署,涉外办学项目(机构)申报和管理。 8.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办公室 |
1.统筹贯彻执行各级各项外事政策,起草学校国际交流合作规划及有关政策。 2.负责印章管理、文件收发和归档、宣传及网站、公众号的运维等日常事务。 3.负责考核国际化办学指标完成情况、办学专项经费的预算和资助工作。 4.负责外事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年鉴资料等信息上报。 |
出国(境) 管理科 |
1.拟订学校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负责师生出国宣传、咨询和专项资助工作。 2.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做好人员派出工作。 3.负责因公出国(境)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等活动的审批、手续办理和监管工作。 4.负责校际交流项目、教育合作等项目的审核、评估工作。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申报与管理。 |
外专引智科 |
1.负责长期外国专家的聘用和管理,短期外国专家及访问团的邀请、来访接待等工作。 2.负责引智项目和基地的申报、验收评估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与驻华使领馆、国际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的报批,做好国(境)外人员开展哲社科学讲座的审批。 4.负责校际合作协议的签署,做好国际会议、双边会议、涉台会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事务。 |
国际学生 管理科 |
1.负责英文网站的运维,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制定、招录。 2.负责国际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各类奖助学金评审。 3.协同研究生院、教务处及培养单位做好国际学生培养,负责国际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及涉外有关工作。 4.负责短期交流项目的规划建设,境外办学项目的申报管理。 5.负责国际学生文化体验活动组织、就业指导和校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