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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学生申请入校插班试读(本科)流程

日期:2018年11月20日 15:4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1. 向港澳台办提交以下材料:

(1)原籍学校出具的成绩单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复印件

(4)原籍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

(5)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函

(6)个人陈述(包括申请理由、学习计划等)

2. 港澳台办会同接收院所审核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考核通过后由学校出具请示公函报送教育厅。

4. 教育厅下发同意接收函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5.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