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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相关】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日期:2012年09月24日 05:0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一、聘方(学校)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做好受聘方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受聘方的合法权益。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备合作共事人员,按时支付各项报酬。

4、做好受聘方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受聘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5、在处置双方矛盾纠纷和涉及受聘方的突发事件时,聘方要依法办事,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在政府指导下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不要扩大事态,不要造成涉外事件。

二、受聘方(外国专家)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职。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