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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9日 10:0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我校港澳台侨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一)奖项设置

特等奖每人8000元,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二)评选名额

1.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三等奖1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2021级本科新生及插班试读生未转正者除外)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1份,并附上2020-2021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并填报《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及纸质档材料报送至学校港澳台办。

3.学校评审。学校港澳台办组织复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学生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其他事宜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0835-2882280;

材料报送地址: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0377923@qq.com,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成都校区一教601(慕容老师)/雅安校区综合楼425(李老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