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文件要求,我校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原则,通过校内选拔,确定了申报候选人名单。现将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28-86290885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