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现将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28日—3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国合处反映。(电话:028-86293242)
附: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