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校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原则,通过校内选拔,确定了申报候选人名单。现将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若有异议,请实名电话或书面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毛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28-86290885,028-86293242。
附件: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