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工作安排,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现对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3月2日至3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国合处反映。电话:028-86293242
附件: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