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

2024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01日 11: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将《学生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所需材料(附件2)提交院所。

(二)院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和申请材料,出具院所推荐意见(见附件3),学生申请材料和院所的推荐意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务必于9月13日前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学校审核、推荐公示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申请人材料,报送学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于太平洋时间2023年9月20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同时,于中国时间2023年9月2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Mitacs网上申报的第一志愿填写。

(四)学校推荐、上报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候选学生的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单位推荐意见;出具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成都校区1-603)肖老师028-86293242。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