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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因公赴港澳办理流程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19:0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师因公出国(赴港澳)访问、考察、学术交流、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等均需报学校审批,

并至少提前1个月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

填表样式(附件)

办公地点: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418室

办公电话:0835-2882280(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