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公出国(赴港澳)访问、考察、学术交流、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等均需报学校审批,
并至少提前1个月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
http://www.scwqb.gov.cn/zxfw/ygcg/bszn/(办理流程)
http://www.scwqb.gov.cn/zxfw/ygcg/xgxz/(表格下载)
填表样式(附件)
办公地点: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418室
办公电话:0835-2882280(李老师)